| 广东清债公司-清债技巧之两全其美清债兵法
【广东清债网】广东清债公司: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由于人类特有的利己性,常常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的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穷追不舍,功利目的的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承认并尊重人们的个人利益,但如果人从们能够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在化的同时,也能兼顾他人及社会利益,采用一些两全其美之策,往往会取得令人难以想像的优厚回报。此道理在清债清欠工作中亦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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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债务纠纷中,若当事人双方都能高姿态地作出一些让步,就偿债达成协议,执行和解,而不是一味硬逼,“杀鸡取卵”,采用这种策略将会给清债清欠工作带来新希望,取得新进展,使债权债务双方获利,两全其美。
基于以上两条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债务公司“两全其美清债法”确实是一条“兵不刃”,双方获利的清债良策。其高明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债公司两全其美清债兵法主要通过执行和解方式可使债权人获得较充分或全额清偿。
(二)清债公司两全其美、执行和解既能保证债权人讨有所得,又能使债务人摆脱困境。
(三)清债公司两全其美、执行和解辅之以恢复执行的救济措施,这可弥补和解协议在其约束力方面的缺憾,从而解除了债权人的“后顾之忧”,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议商的基础上,就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合意。
将店铺托人看管 导致欠款应当担责 来源:广东清债网 作者:广东清债
乔琳开了一家百货商店。由于乔琳丈夫因病住院,需乔琳前去照顾,乔琳便将商店委托邻居图某帮助经营、看管。二十天后,乔琳才回来。此时发现图某用商店的名义,以货物短缺为由,向他人购进了价值3000余元的货物,并用商店的名义出具了欠条,而这些货物实际上已被图某自用。
笔者认为,像这种情形,他人仍然有权向乔琳索要该欠款的,乔琳也具有支付该欠款的义务。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乔琳将自己开办的商店交由图某经营管理,其行为符合代理特征,表明图某具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一切权利。图某以货物短缺为由,用商店名义向他人购进货物并出具欠条,是一种经营管理上的代理行为。他人据此也有理由相信图某是为了乔琳的利益,有理由相信图某享有代理权,无需考虑所售出货物会被怎么处分。广东清债公司,已产生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作为被代理的乔琳应对外即出售货物的他人承担支付价款的民事责任。至于这些货物实际上已被图某自用,只是图某的擅自处分行为,仅能作为乔琳在对他人支付价款后,向图某追偿依据,但不能成为乔琳抗辩他人索款的理由。 【广东清债网】广东清债公司是国内早期专业的清债,清债,清债公司之一, 广东清债公司,不成功,不收费,广东债务公司为您清理各种疑难债务,专业解决企业和个人死债,烂债,三角债,诈骗款等欠款纠纷,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清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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